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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9月11日 星期二

看電影學噴火 燒傷自己

一名男大生暑假期間在家閒閒沒事幹,昨竟仿電影「迷霧驚魂」情節,將毛巾點火後,再持防蚊液對其噴灑,瞬間火勢造成他手腳灼傷,男大生被消防人員送醫途中相當懊惱,除直呼好痛外,對於自己無厘頭的玩火行徑,頻自責說:「我怎麼會做出這種蠢事啊!」

改編自恐怖大師史蒂芬金中篇小說「迷霧」(The Mist)的電影「迷霧驚魂」,裡頭有一情節,即是將殺蟲劑噴在火源上,以形成手工噴燈來屠殺蜘蛛,想不到,一名有著「實驗精神」的男大生,在家用防蚊液如法炮製一番。

男大生先是小心翼翼將毛巾點火,之後拿著防蚊液對起火的毛巾噴灑,火舌瞬間噴出,男大生嚇了一跳,一時手軟鬆手,毛巾掉落時將手灼傷,此外,毛巾燃燒時火屑飛散,也造成他的腿部掛彩。

此名就讀大三的20歲男大生慘遭「火吻」後,瞬時痛苦哀號,家人緊急報案,消防人員昨晚6時許接獲通報趕至現場,將男大生送往耕莘醫院,在前往醫院的途中,男大生的表情痛苦難耐,說話不清不楚,雙手、右大腿2度灼傷,占全身面積20%,急救後已無大礙。

男大生的媽媽無法理解兒子為何會想出此種無聊的玩火行徑,在兒子就醫過程中一度碎碎念,由於男大生已開學了,媽媽還說:「你這樣子我是要怎麼幫你向學校解釋、請假?」男大生聽後也相當懊惱,直呼自己怎麼會做出這種蠢事。

新北市消防局第五大隊鶯歌分隊隊員今年4月在網路上PO「自製噴燈」的影片,影片中兩名消防隊員一人手持剪刀,一人手持殺蟲劑、電蚊拍,為的是要示範這個舉動相當危險,電蚊拍通電後以剪刀之類導電的金屬製品碰觸引起火花,並向火源噴灑殺蟲劑,果然燒起熊熊烈火。

新北市消防局第四大隊新店分隊小隊長洪明陽呼籲,殺蟲劑、防蚊液等屬油性,且內含易燃化學物質,本就不該靠近火源,所幸這位男大生運氣還不錯,沒有釀成更大災害,否則不單是警方會依公共危險罪偵辦,甚至賠上自己或他人的性命。